吉安市農業局 吉安市水利局 文件
吉安市教育局
吉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吉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吉安市財政局
吉市農字〔2013〕67號
關于做好2013年“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
水利技術人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農業局、水利局、教育局、編辦、人保局、發改委、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今年全市農業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做好2013年井岡山應用科技學校(吉安農業學校)農業、水利“三定向”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2013年全市農業、水利“三定向”招生計劃已由各縣(市、區)政府根據本縣(市、區)基層農業、水利技術人員編制和實際需求上報,經市政府審核同意,正式下達到各縣(市、區)(詳見附件1)。
2、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水利技術人員工作,務必采取切實有力措施完成定向招生計劃,確保全市農業、水利“三定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3、各縣(市、區)要在中考前,采取各種形式對“三定向” 培養工作和“三定向”招生計劃廣泛進行宣傳,按學生自愿、家長同意的原則,組織在校表現良好、品行端正、愿意獻身農業、水利事業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報名參加“三定向”培養(農業、水利不能同時兼報)。報名參加“三定向”培養的學生,以縣(市、區)為單位分別按農業、水利招生計劃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4、“三定向”學生錄取后,須填寫定向培養協議書,由所在縣(市、區)農業局、水利局牽頭,會同人事、編辦、教育、財政部門與學生簽訂培養協議。
5、“三定向”學生由江西省井岡山應用科技學校負責培養。2013年農業類擬設現代農藝(含果樹)專業,水利類擬設水利工程專業,學制三年,學歷層次為普通中專?!叭ㄏ颉睂W生在校學習期間,學費全免,且第一、二學年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國家助學金,雜費按物價部門審批的標準收取。
6、“三定向”學生畢業時,由市人保局、市農業局、市水利局單獨組織事業單位用人招聘考核,經考核合格的,由生源所在縣(市、區)農業局、水利局、人保局、編辦根據原簽訂的定向培養協議辦理聘用手續,派遣到基層農業、水利部門工作??荚嚥缓细裎串厴I或招聘考核不合格的“三定向”學生,自主擇業。
7、各縣(市、區)農業局、水利局、教育局要根據《吉安市“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水利技術人員招生辦法》,認真做好生源組織、考生報名、資格審查等各項工作。一要確保招生計劃全面完成;二要做到所有的程序到位,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三要嚴把生源質量關。四是組織好定向培養學生簽訂“三定向”培養協議書;五是建好定向生的紙質檔案,由定向生自帶到學校報到。
8、我市實行“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水利技術人員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業農村工作會議精神,重視農業、水利事業及實施人才戰略的一項重大舉措,各縣(市、區)、各有關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江西省中等學校招生“陽光工程”實施意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經發現,將按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江西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處罰暫行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1、吉安市2013年“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水利技術人員招生計劃表
2、吉安市“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水利技術人員招生辦法
3、吉安市“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水利技術人員考生報名表
4、 縣、市“三定向”培養農業技術人員協議書
5、 縣、市“三定向”培養水利技術人員協議書
吉安市農業局 吉安市水利局 吉安市教育局
吉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吉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吉安市財政局
附件1:
2013年井岡山應用科技學?!叭ㄏ颉迸囵B基層農業、水利技術人員分專業招生計劃表
招生計劃數 縣(市、區) |
招生計劃數(人) | |||||
農 業 |
水 利 | |||||
現代農藝 |
果樹 |
合 計 |
水利工程 | |||
男 |
女 |
小計 | ||||
永新縣 |
4 |
10 |
10 |
4 |
14 |
5 |
峽江縣 |
1 |
5 |
4 |
2 |
6 |
0 |
吉安縣 |
2 |
10 |
8 |
4 |
12 |
4 |
萬安縣 |
2 |
10 |
8 |
4 |
12 |
2 |
新干縣 |
0 |
5 |
4 |
1 |
5 |
2 |
吉水縣 |
2 |
12 |
10 |
4 |
14 |
18 |
井岡山市 |
2 |
2 |
3 |
1 |
4 |
2 |
遂川縣 |
2 |
10 |
8 |
4 |
12 |
4 |
永豐縣 |
5 |
5 |
7 |
3 |
10 |
5 |
青原區 |
0 |
7 |
5 |
2 |
7 |
0 |
吉州區 |
1 |
4 |
4 |
1 |
5 |
2 |
安??h |
1 |
8 |
6 |
3 |
9 |
2 |
泰和縣 |
0 |
12 |
8 |
4 |
12 |
0 |
合 計 |
22 |
100 |
122 |
46 |
附件2:
吉安市 “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水利
技術人員招生辦法
為切實做好井岡山應用科技學校(吉安農業學校)“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水利技術人員招生錄取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三定向”招生計劃
1、井岡山應用科技學校從2010年開始每年按常態化面向全市應屆初中畢業生統招農業“三定向”學生,2012年開始增加水利“三定向”招生,招生的具體名額由縣(市、區)農業局、水利局、人保局、編辦等部門根據農業、水利技術人員缺編人數,制定本縣(市、區)農業、水利“三定向”培養計劃,并報縣(市、區)政府核準,縣(市、區)政府在當年3月份向市政府申報。
2、年度“三定向”培養計劃經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農業局、水利局、教育局、發改委、人保局、編辦、財政局將當年“三定向”招生計劃下達到各縣(市、區)。
3、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初級中學按學生自愿、家長同意的原則,組織在校表現良好、品德端正,愿意獻身農業、水利事業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報名申請參加“三定向”培養。
二、“三定向”學生報名及其資格認定
1、各縣(市、區)要在中考前,采取各種形式對“三定向”培養工作和“三定向”招生計劃廣泛進行宣傳,使符合條件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及其家長知情,并自愿、及時報名。
2、報考“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水利技術人員的學生,須填寫《吉安市“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水利技術人員考生報名表》(詳見附件3)。
3、報考“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水利技術人員的學生,每人僅限報一項,可同時兼報普通高中志愿。兼報普通高中的“三定向”學生,只有在農業、水利“三定向”錄取落選時,可按其兼報的普通高中志愿與第一志愿填報高中的考生一并排隊參與普通高中統招錄取。否則,不能參與普通高中統招錄取,只能擇校錄取。
4、戶口在定向縣(市、區),并必須是應屆初中畢業生。
5、在校表現良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6、“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水利技術人員的報考資格由畢業學校和各縣(市、區)中招辦審核,并報市中招辦匯總。
三、“三定向”學生的錄取
1、報名參加“三定向”培養的學生,以縣(市、區)為單位分別按農業、水利招生計劃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2、“三定向”學生錄取后,如自動放棄要求讀普通高中,不能參與普通高中的統招錄取,只能擇校錄取。
3、“三定向”學生錄取后,如有被錄取學生放棄其入學資格,則從該縣(市、區)符合條件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補錄。
4、各縣(市、區)中招辦按照市中招辦時間要求將報考“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水利技術人員考生,按中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造冊上報市中招辦。
5、在重點高中錄取前,市中招辦會同井岡山應用科技學校對各縣(市、區)上報的名單審核后預錄,并到省中招辦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6、“三定向”學生錄取后,須填寫定向培養協議書,由所在縣(市、區)農業局、水利局牽頭,會同人事、編辦、教育、財政部門與學生簽訂培養協議。
7、考生憑省中招辦錄取通知書和“三定向” 培養協議書在井岡山應用科技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到校報到就讀。
附件3:
吉安市“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水利
技術人員考生報名表
報名序號 |
|
姓名 |
|
性別 |
|
照 片 | |||
畢業學校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
戶口 所在地 |
| ||||||||
家庭住址 及 聯系電話 |
縣(市、區) 鎮(鄉、街道) 村(組) | ||||||||
電話號碼 |
|
郵政編碼 |
| ||||||
家庭 主要 成員 |
| ||||||||
| |||||||||
| |||||||||
家庭主要 經濟來源 與狀況 |
| ||||||||
專業類別(農業、水利只能選報一項) |
| ||||||||
畢業學校意見: 蓋 章 年 月 日 |
縣(市、區)中招辦意見: 蓋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縣(市、區)“三定向”培養農業技術人員協議書
甲方: 縣(市、區)農業局、教育局、人保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財政局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吉安市“三定向”培養鄉(鎮)農技人員試行辦法》、吉安市農業局、水利局、教育局、發改委、人保局、編辦、財政局《關于做好2013年“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水利技術人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須遵守如下約定
1、定向培養學校為江西省井岡山應用科技學校,學制為叁年,普通中專,就讀專業為_________專業;
2、乙方應按培養學校規定繳納學雜費,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乙方學習三年后,必須取得由省教育廳驗印的中專文憑;
4、乙方經市人保局、市農業局單獨組織的事業單位用人招聘考核,經考核合格的由甲方聘用;
5、乙方須在鄉(鎮)農技部門工作滿五年或以上方可調動(考公務員、選拔干部等除外),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經考試考核未畢業或公開招聘考核不合格則自主擇業。
二、甲方必須履行以下承諾:
1、協調乙方在定向培養學習期間每年享有國家助學金1500元(按國家規定享受兩年,共3000元);
2、乙方在校學習期間無違法行為,學習期滿取得中專畢業文憑,畢業時參加由市人保局、市農業局單獨組織的事業單位用人招聘考核,經考核合格后,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派遣到鄉(鎮)農業服務機構工作;
3、甲方確保做到用人公開、公平、公正;
4、乙方聘用后,享受國家規定的鄉(鎮)農業公共服務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等。
三、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柒份,縣(市、區)農業局、教育局、人保局、編辦、財政局、培養學校、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農業局 教育局 人保局
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財政局
乙方(簽字):
家長:
學生:
2013年 月 日
附件5:
縣(市、區)“三定向”培養水利技術人員協議書
甲方: 縣(市、區)水利局、教育局、人保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財政局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參照《吉安市“三定向”培養鄉(鎮)農技人員試行辦法》、吉安市農業局、水利局、教育局、發改委、人保局、機構和編制委員辦公室、財政局《關于做好2013年 “三定向”培養基層農業、水利技術人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須遵守如下約定
1、乙方定向培養學校為江西省井岡山應用科技學校,學制為叁年,普通中專,就讀專業為_________專業;
2、乙方應按培養學校規定繳納學雜費,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乙方學習三年后,必須取得由省教育廳驗印的中專文憑;
4、乙方經市人保局、市水利局單獨組織的事業單位用人招聘考核,經考核合格的由甲方聘用;
5、乙方須在基層水利部門工作滿五年或以上方可調動(考公務員、選拔干部等除外),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經考試考核未畢業或公開招聘考核不合格則自主擇業。
二、甲方必須履行以下承諾
1、協調乙方在定向培養學習期間每年享有國家助學金1500元(按國家規定享受兩年,共3000元)。
2、乙方在校學習期間無違法行為,學習期滿取得中專畢業文憑,畢業時參加由市人保局、市水利局單獨組織的事業單位用人招聘考核,經考核合格后,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派遣到基層水利部門工作。
3、甲方確保做到用人公開、公平、公正。
4、乙方聘用后,享受國家規定的基層水利部門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等。
三、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柒份,縣(市、區)水利局、教育局、人保局、編辦、財政局、培養學校、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水利局 教育局 人保局
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財政局
乙方(簽字):
家長:
學生:
2013年 月 日
抄報:胡世忠市長,劉連根常務副市長,郭慶亮常委,肖玉蘭副市長,李建國副巡視員,吳斌副秘書長,焦四元副秘書長。 |
抄送: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吉安市農業局辦公室 2013年4月27日印發 |